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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定于12月9日起接受报名。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除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外,本次认定教师资格还接受非师范类的社会人员的申请认定。
据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人介绍,社会人员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必须完成教育学、心理学的补修考试。尚未参加补修考试的申请者可在报名点报名参加明年3月举办的教育学、心理学补修考试,并于明年4月10日前递交相关申请材料。
南京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对象是: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,符合《教师法》规定的学历条件,符合教师资格申请条件,同时具有南京市户籍的中国公民。包括本市教育系统中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,已经取得教师资格,拟申请认定另一种类教师资格的教师。
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共分幼儿园、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6大类。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。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,不须重复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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