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课程

  ·课程概述

  一、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(选择、填空)

  课程概念又广义、狭义之分

  广义: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综合及进程安排

  狭义:特指某一门学科

  在我过,课程具体表现为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和教科书

  二、课程的分类

  1.根据课程任务,可以分为基础型课程,拓展性课程、研究型课程

  研究型课程从问题的提出、方案的设计到实施以及结论的得出,完全由学生自己来作,重研究过程甚于注重结论。

  2.根据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,可分为国家课程、地方课程、学校课程

  问答题:学校课程以及开发形式:

  所谓学校课程实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,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,进行科学评估,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,开发多样性可供学生选择,其目的在于尽可能的满足各社区学校学生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性,因而具有一定的适应性和参与性。通常以选修课或特色课的形式出现。学校课程的开发可分为新编、改编、选择和单项活动设计等。

  三、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

  社会、知识和儿童是制约学校课程的三大因素。

  1.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提供的可能

  2.一定时代人类文化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

  3.学生的年龄特征、知识、能力基础及其可能接受性

  4.课程理论

  ·课程目标

  一、课程目标与教育目的、培养目标、教学目标的关系

  课程目标是知道整个课程编制过程的最为关键的准则,是指特定阶段的学校课程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。

  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,是指导、实施和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,是师生在学科教学活动中预期达到的教学结果、标准。

  二、课程目标的依据

  课程目标的依据主要有三方面:对学生的研究、对社会的研究、对学科的研究。

  ·课程设计

  一、什么是课程设计

  课程设计是一个有目的、有计划、有结构地产生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以及教科书等系统化活动。

  二、课程文件的三个层次

  1.教学计划(课程设计)

  教学计划是指导和规定课程与教学活动的依据,是学校课程与教学活动的依据。也是制定分科标准、编写教科书和设计其他教材的依据。

  我国义务教育的教育计划具有三个基本特征:一是强制性、二是普遍性、三是基础性。

  2.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

  教学大纲又称学科课程标准,是课程计划中每一门学科。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,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。

  3.教学大纲的构成:说明部分、文本部分。

  ·课程实施

  一、课程实施的概念

  课程实施是指把课程计划付诸实践的过程,它是达到预期的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。

  二、课程实施的结构

  1.安排课程表

  2.分析教学任务

  3.研究学生的学习特点

  4.选择并确定教学模式

  5.规划教学单元和课

  6.组织教学活动

  7.评价教学活动的过程与结果

  ·课程评价

  课程评价的主要模式

  1.目标评价模式:

  是以目标为中心而展开的评价模式

  目标评价模式是在泰勒的“评价原理”和“课程原理”的基础上形成的。

  2.目标游离评价模式

  该模式是由美国学者斯克里文针对目标评价模式的弊病而提出来的。主张把评价的重点从“课程计划预期的结果”转向“课程计划实际的结果”上来

  3.背景、输入、过程、成果(CIPP)评价模式

  该模式包括四个步骤:

  a.背景评价

  b.输入评价

  c.过程评价

  d.成果评价